坦桑尼亞從2012年2月1日起將實施產品符合性認證COC, 英文名稱: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, 屬于裝船前檢驗。所有在坦桑尼亞管制目錄列表的產品都需要在發貨前申請COC,否則無法在目的港清關。和之前的坦桑尼亞裝船檢驗不同的是,坦桑尼亞COC需在發貨前申請,一旦貨已離港將無法補充COC. 另外,坦桑尼亞COC還需要提交產品檢測報告等資料先進行文件審核,審核通過才能安排裝船前檢驗并獲得COC證書。
坦桑尼亞COC管制清單:
以下是產品管控列表:
1)玩具和體育用品
2)電器和電子設備
3)汽車
4)化工產品
5)機械材料及燃氣具
6)紙張和文具
7)家具木材和金屬制品
8)安全(個人防護設備)
9)糧食及糧食制品
10)使用的產品
1) TOYS AND SPORTS
2) ELECTRICAL & ELECTRONICAS
3) AUTOMOTIVE
4) CHEMICAL PRODUCTS
5) MECHANICAL MATERIAS AND GAS APPLIANCE
6) PAPER AND STATIONERY
7) FUINITURE WOOD & METAL ARTICLES
8) SAFETY(PERSONAL PROTECTIVE) EQUIPMENT
9) FOOD AND FOOD PRODUCTS
10) USED PRODUCTS
坦桑尼亞COC認證流程:
途 徑 A - 測試、驗貨認證
途徑A即出運的產品需同時進行產品測試和現場檢驗,以證實產品符合相關標準、關鍵要求或者制造商規范的。
該認證途徑適用于貿易商或制造商出口的所有產品,也適用于所有的貿易方。
途徑A認證程序如下所列:
a. 出口商提交認證申請表(RFC)
b. PVoC國家辦公室審核認證申請表/認證文件
c. PVoC國家辦公室委派指定檢驗員執行現場檢驗
d. 執行大貨抽樣測試
e. PVoC國家辦公室簽發最終符合性證明書(CoC)
途徑 B - 產品登記、驗貨認證
途徑B是由PVoC國家辦公室進行產品登記,為質量合理和穩定的產品提供的一種快速認證程序。
對頻繁出口同類貨物的供應商,此途徑尤其值得推薦。
途徑B產品登記認證程序如下:
a. 產品登記
出口商提交產品登記申請表至PVoC國家辦公室
PVoC國家辦公室審核登記申請資料
b. 登記產品的認證程序
提交認證申請表(RFC)
PVoC國家辦公室委派指定檢驗員執行現場檢驗
執行隨機的大貨抽樣測試
PVoC國家辦公室簽發最終符合性證明書 (CoC)
途徑C – 產品注冊
途徑C只適用于能證明在生產制造過程中執行質量管理體系的制造商,由PVoC國家辦公室
審查該產品的生產程序和注冊產品